發光元件製程技術與設備實務模組課程-課程規劃

2013.10.26

  (102)科學園區人才培育補助計畫模組課程(含企業實習)計畫 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
■課程規劃

註1: 培育核心能力

  • 本系大學部學生在畢業時於相關專業領域應具備以下核心能力:

(1.1).  發掘、分析工程問題,並且運用數學、科學、工程知識以及應用現代化工具、方法加以解決。

(1.2).  規劃、設計與執行實驗,並且可以分析實驗結果與解釋數據所代表意義。

(1.3).  工程系統、元件或製程之設計、規劃與整合能力。

(1.4).  計畫管理、表達溝通能力以及團隊合作精神。

(1.5).  關注當前與機械工程相關之技術發展、時事議題,並瞭解對環境、社會及全球的影響,從而體認專業倫理、社會責任,以及持續學習的重要。

 

  • 研究所學生除具備原有大學部基礎核心能力,透過課程學習與論文研究,應同時具備以下核心能力:

(2.1).  研究領域之相關專業知識

(2.2).  策劃、執行專題研究,並將研究成果撰寫成專業論文

(2.3).  以創新、獨立思考,以及與不同領域人員協調整合等能力來解決專業領域之研究問題。

(2.4).  良好的國際觀。

(2.5).  領導、管理及規劃之能力

(2.6).  終身自我學習成長之能力

發光元件製程之設備實務與設計之課程週次表

發光元件製造技術之課程週次表